關于做好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領域項目集中結題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領域項目的監督和管理,掌握項目實施效果,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科監審字〔2014〕121號,見附件1)等文件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項目集中結題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省級財政資助經費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同已到期未完成驗收結題的歷年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領域項目(包括重點實驗室類項目、科技學術專著項目、其他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等,清單見附件2)。
二、結題方式
本次項目結題工作委托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組織,結題方式以驗收結題為主,必要時啟動終止結題程序。驗收結題方式分為會議驗收結題和材料驗收結題。
(一) 會議驗收結題。省級財政資助經費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項目,以及全部科技學術專著項目,原則上由省科技廳委托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組織會議驗收。每個項目的驗收會議時間為30分鐘,項目承擔單位需準備不超過15分鐘的PPT進行現場匯報,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驗收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
(二) 材料驗收結題。省級財政資助經費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的項目,原則上由省科技廳委托具有項目審核推薦權的項目推薦主管單位組織材料驗收,委托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負責跟蹤管理。驗收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
(三) 終止結題。因故未能按合同書組織實施或無法完成合同書規定任務目標,無法進行驗收結題的項目,須進行終止結題。終止結題方式分為主動終止結題和被動終止結題兩種,具體按項目終止結題相關規定執行(終止結題申請書模板見附件4)。
(四) 財務驗收。項目財務驗收與項目驗收同步進行,財務驗收不通過的,項目驗收不予通過。其中,省級財政資助經費小于20萬元的項目須提交由項目承擔單位出具的《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結題財務驗收經費決算表》;省財政資助額度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項目還須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并進行了防偽報備的《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結題財務驗收審計報告》。
三、時間安排及相關要求
(一) 請各項目主管單位督促、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做好項目自查與結題工作,并做好相關結題材料審核、報送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1.尚未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以下簡稱“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提交項目驗收結題申請書或申請書退回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請于2017年8月15日前在“政務平臺”提交項目驗收申請書及有關材料至省科技廳(科技學術專著項目直接提交紙質材料至省科技廳,驗收申請書模板見附件5);
2.請驗收申請書已在“政務平臺”批復但尚未組織開展項目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受委托開展項目驗收工作的項目推薦主管單位,加快推進項目驗收工作;
3.項目驗收開展后尚未在“政務平臺”提交項目驗收書或驗收書退回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請于2017月9月15日前在“政務平臺”提交項目驗收書及有關材料至省科技廳(科技學術專著項目直接提交紙質材料至省科技廳,驗收書模板見附件6);
4.驗收書已在“政務平臺”批復但尚未提交紙質驗收結題材料或紙質驗收結題材料退回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請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項目紙質驗收書(一式4份,逐級蓋章)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膠裝)至省科技廳,集中辦理蓋章、存檔等事項。
5.因故須進行終止結題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推薦主管單位,請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主動終止結題申請或被動終止結題建議書面材料,省科技廳將按項目終止結題相關規定推進后續工作。
(二) 相關工作要求。
1.請各項目主管單位高度重視,指定聯系人,抓好項目結題工作。為方便溝通交流,保障結題工作順利開展,請聯系人加入驗收結題QQ工作群:522759963,并于每月15日前報送工作推進情況進度表(模板見附件7)至郵箱xuelgdcc.com.cn。
2.項目結題情況將作為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專家等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李莎、薛露,020-83163476
技術支持:廣東金科信息網絡中心,020-83163338
紙質材料受理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6樓平臺支持部(郵編:510033)
附件:1.《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科監審字〔2014〕121號)
2.100萬元以下未驗收結題的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領域項目清單(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同已到期)
3.項目驗收材料清單
4.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終止結題申請書(模板)
省科技廳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