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促進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為加快推進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和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充分發揮資本市場配置創新資源和服務創新主體的作用,支持科技企業掛牌上市,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我廳制訂了《廣東省促進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專項行動方案》。現將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省科技廳
2017年8月7日
廣東省促進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和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充分發揮資本市場配置創新資源和服務創新主體的作用,支持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和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思路及目標
本行動方案結合省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以提高科技企業融資和創新能力為目的,以促進科技企業掛牌上市為目標,以科技企業掛牌上市數據庫為基礎,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搭建科技企業技術創新支撐平臺和投融資服務體系,促進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實現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持續擴張、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力爭到2020年培育發展一批百強標桿企業和20家左右“獨角獸”企業,努力把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針對不同階段的科技企業,開展上市培育輔導,完善科技金融外部環境和激勵措施,組織推動省內科技企業在不同層級資本市場間掛牌、轉板、上市、交易、融資。力爭到2020年末,全省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科技企業數量超450家,在新三板掛牌的科技企業數量超2400家,在省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科技企業數量超25000家,構建科技企業掛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四板(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發展梯隊。
二、工作原則
(一) 堅持服務產業。立足于科技產業發展需要,著力解決科技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瓶頸,借助資本市場的力量推動科技企業掛牌上市,促進資源優化整合,幫助高新技術企業快速成長,大力推動區域產業集群發展,培育和做強優勢產業,使高新技術企業成為支撐我省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的主力軍。
(二) 堅持市場導向。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市場服務能力和效率為目的,積極鼓勵和引導資本市場創新。尊重市場規律,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三) 堅持省市聯動。加強工作指導和政策引導,實現省市政策聯動,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加大資源條件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通過上下聯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 堅持特色發展。根據我省科技發展水平、資本市場發展程度、產業特征和發展趨勢等實際情況,充分發揮我省科技、產業、資本市場的特色和優勢,建設具有廣東產業特色的科技資本市場。
三、主要任務
(一) 分類篩選掛牌上市科技企業。
1.建立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數據庫。省科技金融促進會、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省技術經濟研究發展中心共同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據庫、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省孵化器在孵企業庫、創新創業大賽項目庫為基礎,從中選取場內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培育對象入庫,制定數據收集、整理及共享規則,多方共同建立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數據庫。
2.建立科技企業分類篩選機制。按照成熟期(已經啟動上市進程)、成長期(業績高速增長、盈利能力較強、創新能力較高、尚未改制)、初創期和培育期(基礎較好但規模偏小)標準以及百強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的有關標準,對數據庫內科技企業進行分類,并分別作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的培育對象。
3.實行數據庫信息共享和動態監測。與省內各地市科技、財政部門建立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數據庫省市共享機制,引導各地市對入庫企業的人才、用地、項目建設等予以綜合性政策支持,并根據入庫企業的不同階段和相關指標實行針對性扶持。動態監測入庫企業,對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數據庫內的企業,設立簡潔有效的評價和監控指標體系,積極開展動態評估和升級。
(二) 加強科技企業掛牌上市的輔導培育。
制定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輔導方案,對全省科技企業分階段、分層次予以輔導培育。
1.開展百強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服務。評選發布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綜合創新、稅收貢獻、成長性等年度百強企業。對標桿企業實施省市“一對一”掛點服務,并優先引導匯聚民間資本、技術、人才、項目與標桿企業對接。開展“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加速高新技術企業規模晉級。
2.開展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服務。以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數據庫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服務對象,優選500家業績高速成長,尚未改制的成長期企業,聯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省內股權交易中心,提供側重于改制上市、合規治理、金融工具使用、優先掛牌等方面的培訓與輔導。對符合上市基本條件的后備科技企業,加快進行股份制改造。
3.開展中小微科技企業培育服務。開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進一步發揮科技企業信貸風險準備金的引導作用,探索開展股債聯動業務,大力發展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引導銀行、創投資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微科技企業。聯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省內股權交易中心,組織投資機構、金融機構重點跟蹤并培育各地市中小微科技企業優秀項目尤其是創新創業大賽的優勝項目,對成長性較快且有掛牌上市需求的科技創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掛牌上市培育。
4.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內科技企業培育服務。引導各孵化機構加強科技輔導,完善孵化培育生態鏈,為在孵科技企業提供專業技術、創業指導、科技金融、專利代理、檢驗檢測等服務,構建“孵化器+天使投資+創業企業”持股孵化模式,建立多層次創業導師服務隊伍,提高在孵企業成功率,推動科技企業快速成長,健全掛牌上市科技企業后備梯隊。
(三) 推動科技企業對接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
支持科技企業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拓寬融資渠道,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1.推動科技企業發行上市。加強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合作,按照“擇優培育一批、改制輔導一批、申報上市一批”的要求,制訂推動企業上市的規劃,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措施,形成滾動發展的局面。充分利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市場主渠道,爭取更多優質企業上市,優選200家1~2年可以上市的成熟期企業(包括百強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提供定制化的上市培育輔導服務,組織聚焦于發行審核、并購重組、金融工具使用的資本市場培訓。
2.推動科技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完善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對接機制,依托各地科技金融服務分中心,搭建科技企業新三板掛牌促進會等專業平臺,舉辦新三板面對面沙龍、新三板投融資專題培訓會、新三板定增路演等活動,積極為高成長性科技企業進入新三板交易市場創造條件。建立集聚券商、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商業銀行、投資機構等多種中介服務的綜合性平臺,為擬掛牌的科技企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及時解決掛牌中遇到的問題。
3.推動科技企業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充分發揮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廣州股權交易中心、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等大平臺的優勢,加強培育輔導,完善關配套服務,推動更多的初創期、中小微科技企業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四) 推動科技金融中介和人才發展。
1.壯大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省科技金融促進會、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機構等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逐步發展壯大一批具有創業孵化、評估咨詢、法律、財務、投融資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為科技企業掛牌上市提供技術開發、創業輔導、信息咨詢和融資支持等服務,實現組織網絡化、功能社會化、服務產業化。
2.充分發揮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作用。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研究設計適合科技企業特點的公司債、股債特點結合的可轉債、可作為并購支付方式的定向可轉債、創新創業成長債及高收益債券等。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下屬深圳證券信息公司路演網絡平臺,挖掘各方在投融資、研發、市場開拓、并購等方面的需求,讓科技企業和創投機構、銀行、上市公司有效對接,做到供需精準匹配,市場資源得到優化配置。
3.開展科技金融人才培訓。加強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省內股權交易中心等有關金融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每年聯合舉辦若干期科技金融人才資本市場專題研討班,針對科技金融政策、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金融工具運用等加強培訓和交流。
4.開展科技資本市場專題研究。組建由華南科技資本研究院、省科技金融促進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廣東金融學院等單位組成的智庫,聯合開展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及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等專題研究,為推動我省科技企業掛牌上市發展提供咨詢服務。
(五) 加大科技企業掛牌上市的扶持力度。
1.對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進行獎勵。鼓勵各地市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省級以上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給予獎勵。對向證監會遞交首發上市申請材料并獲受理的科技企業、成功上市的科技企業、外地上市公司將注冊地和納稅登記地遷址廣東并運作3年以上的科技企業以及由場外市場轉板至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科技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2.對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省級以上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在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申請享受各項普惠性財稅支持政策時給予重點支持。
3.引導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定期舉辦政策宣講會,宣講各類科技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掛牌上市的科技企業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積極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落實企業研發后補助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
四、工作保障
(一) 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本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廣東省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專項行動工作小組,由省科技廳廳長任組長,省科技廳副廳長、深圳證券交易所負責人任副組長,省科技廳相關業務處室、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粵科金融集團、省技術經濟研究發展中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全省促進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工作。
(二) 加強資金保障。爭取省市財政統籌安排資金,引導科技企業積極進行股份制改造等,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省級以上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充分發揮政府科技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帶動更多的風險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支持我省科技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
(三) 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巡回宣講、專題培訓等形式以及利用各類媒體,宣傳科技企業掛牌上市支持政策,介紹有關企業掛牌上市的政策法規和相關要求,推廣優質上市公司的典型經驗,大力宣傳報道利用資本市場推動企業發展的成功案例,充分調動和發揮科技企業上市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科技資本市場環境。
(四) 加強監測考核。對處于不同階段科技企業進行動態監測,適時調整科技企業掛牌上市的培育工作重點和方式。強化考核督辦,爭取將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工作納入各地市創新驅動和“八項舉措”考核范圍。對工作成效顯著的有關單位,予以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