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補貼和通過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方案》(穗府辦函〔2015〕127號)的相關要求,為順利組織開展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補貼和通過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補貼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2017年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廣東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經我市推薦并獲得廣東省科技廳受理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重復享受。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經我市推薦,通過2015-2017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重復申報。
二、支持方式與經費額度
(一)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補貼申請企業,市財政給予每家20萬元經費補貼。
(二)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申請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行動方案》所確定的比例,給予每家總額100萬元的資金獎勵。
三、申報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企業申報
企業須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進行網上申報。申報系統于2018年5月3日9:00起開放,2018年5月15日24:00關閉申報。申請書模板見附件1、2。申報項目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申報企業應于2018年5月18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受理點(見附件3)。
(二)各區核實推薦
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核實后,完成網上推薦操作,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匯總名單,簽名蓋章后于2018年5月28日前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地址:天河東路242號202室,聯系人:聶小莉,電話:38029263,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三)市科技創新委復核
市科技創新委委托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對通過各區核實推薦的企業名單進行復核,市科技創新委根據復核結果提出擬獎補企業名單。
(四)行政審議與公示。
市科技創新委委務會審議擬獎補企業名單,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限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立項并納入財政經費預算支持范圍。公示有異議的,按《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創規字〔2017〕3號)有關規定處理。
(五)下達經費。
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下達市本級財政補貼和獎勵經費,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聯合發文下達區財政支持經費。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補貼
1. 提交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獎勵申請書》(下載打印并簽章)。
2. 申報企業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獲省科技廳受理的截屏(加蓋企業公章)。
(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
提交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請書》(下載打印并簽章)。
(三)紙質申請材料編制要求
1. 申請書相關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請書后面。提交一式2份。
2. 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按規定的順序裝訂,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 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網絡系統填報內容一致。
五、其他要求
(一)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資金支持的企業,自獲得資助次年起須連續三年向所在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企業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工作的年度情況(報送時間、表格和方式另行通知),由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對不按要求提交的將記錄不良信用。
(二)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且今后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相關申請。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