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鼓勵支持我省專家積極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支持我省高水平專家積極參與國家層面的重大科技咨詢工作,為國家科技決策和管理貢獻廣東智慧,現就支持廣東專家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工作的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廣東省科技專家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工作是廣東的使命與責任
多年來,廣東高水平專家積極參與國家層面的各類科技咨詢工作,在服務于國家科技規劃編制、科研項目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評估評價、國家科技獎勵評審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下,為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要求,充分發揮廣東支撐全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作用,廣東高水平專家需要更加專注于科技創新工作,更加重視掌握相關領域前沿科技發展態勢,并更加積極的參與國家層面的重大科技咨詢工作。
二、支持范圍
本通知所指支持廣東科技專家參與國家層面的各類科技咨詢工作,主要包括:
(一) 參與國家、區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規劃編制、有關領域研發計劃制定等;
(二) 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指南編制、研發任務建議、實施方案論證、項目課題評審、驗收評估和檢查等;
(三) 科技管理工作咨詢、專項調查研究等;
(四) 科技獎勵評審;
(五) 其他重要咨詢、評審及工作支撐工作等。
三、支持方式
(一) 各級科技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大力支持我省科技專家參與國家科技咨詢服務工作,在時間安排、工作調整、條件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
(二) 廣東專家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工作,邀請部門(單位)或專家所在單位無法報銷差旅費用的,可申請由省科技廳將予以資助。專家可填報《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差旅費用及工作經費申請表》(附件)向我廳申領。
(三) 廣東專家在承接或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咨詢工作中,需開展調研、資料準備等工作,形成的相關合理費用支出在本單位無法解決或存在經費缺口的,可根據實際咨詢工作中產生的工作經費與支出情況,填報《參與國家科技咨詢差旅費用及工作經費申請表》(附件),書面報我廳申請工作經費補貼。
(四) 由我廳提供的專家咨詢差旅費用及補助與專家咨詢工作經費補貼,經核實后,將核定結果書面反饋給專家及所在單位,經費直接發放至專家個人銀行賬戶。
(五) 為節約時間、提高報銷效率,請申請支持的科技專家在每月前5個工作日集中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六) 聯系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廣東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
聯系電話:020-83163930
(七)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6日起執行,試行至2019年12月31日,屆時將根據實施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省科技廳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