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第十八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要求,經公開遴選,2019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有關職能已轉移給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根據《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能轉移方案(修訂版)》,現就第18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第18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范圍為制造業、建筑業、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六)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一是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二是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三是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按行業系數折算后)、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4項指標不低于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行業系數分別見附件1、2)。
三、申報材料
(一)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請按附件3的提綱編寫)。
(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請根據所屬行業填報相應的評價表,詳見附件4-8,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見附件9)。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見附件10-11。
(四)匯總表見附件12。
四、報送要求
(一)企業網上填報材料
申報企業請于2019年7月5日前登陸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gdmachine.org/),進入“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管理系統”(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冊賬號,填寫表格,上傳材料。
(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省屬企業集團網上審查材料
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會同當地財政、稅務、所在地海關等部門于2019年7月12日前對申報企業進行網上審核。
(三)報送紙質材料
1.經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打印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送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所屬省屬企業集團。
2.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于2019年7月19日前將上報文(附可編輯格式的匯總表,見附件12)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造業創新處),企業的紙質申報資料(一式兩份)送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附件:1.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
2.行業系數
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4.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制造業)
5.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信息服務業)
6.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物流業)
7.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商貿流通業)
8.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建筑業)
9.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10.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11.承諾書(格式)
12.匯總表(格式)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6月3日
(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鄭建豐、林穎文,
電話:020-83387376、020-83224907、020-83224256,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85號廣東機械大廈西座202室;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韓夢濤、曲超,電話:020-83133257、020-83134277,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附件1-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