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廣東省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資金(支持優質項目落地建設專題)項目的通知
為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意見》(粵發〔2014〕50號),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扶持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財工〔2015〕219號)和《廣東省省級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5〕274號),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放大效應,促進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現組織開展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資金(支持優質項目落地建設專題)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珠江西岸“六市一區”(包括珠海市、佛山市、中山市、江門市、陽江市、肇慶市和佛山市順德區,下同)引進或新建的具有國內自主知識產權、國際先進核心關鍵技術的先進裝備制造業項目,具體包括智能制造裝備、海洋工程裝備、軌道交通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新能源新裝備、汽車制造、航空制造、衛星及應用和重要基礎件等領域。
二、扶持方式
(一)專項資金予以貼息的項目借款包括銀行貸款、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融資平臺的借款等。
(二)專項資金采用因素法和競爭性評審分配方式,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按因素法下達資金分配額度(另文下達),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競爭性方式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核算)及公示工作,公示后將評審(核算)結果報告及相關材料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備案,由省財政廳撥付珠江西岸“六市一區”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撥付項目建設單位。
(三)貼息資金可申請分兩期撥付,項目固定資產已投資額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0%,可申請首期貼息資金(貼息資金總額的50%);項目建成投產或試產成功后,可申請第二期貼息資金(貼息資金的余下50%)。
(四)貼息率根據資金預算等因素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年貸款基準利率。對未按合同規定歸還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和罰息,不予貼息。
(五)貼息期按項目借款實際產生時間計算,可從2014年10月開始計算。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建設單位為廣東省珠江西岸“六市一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項目建設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重大債務糾紛和經營風險。
(三)項目建設條件已落實或基本落實,項目實施地在珠江西岸“六市一區”內,原則上應有項目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以及環保、國土、規劃選址等必備文件,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四)項目屬于廣東省先進裝備制造業范疇,海工裝備、軌道交通、汽車制造、航空制造等四類裝備制造項目總投資額要求10億元以上,智能制造裝備、節能環保裝備、新能源裝備、衛星及應用、基礎材料及器材裝備制造等五類裝備制造項目總投資額要求5億元以上。
(五)予以貼息的借款總額不超過項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資產總額的70%。
(六)項目實施后,項目核心產品技術性能達到國內產品先進水平,且形成較大的產品生產能力,能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七)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四、工作程序
(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按因素法下達資金分配額度(另文下達)。
(二)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核算)工作,并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三)經公示無異議后,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評審(核算)結果報告及相關材料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備案后實施。
五、工作要求
(一)時間進度。珠江西岸“六市一區”收到省發布的申報通知和下達的資金分配額度后30日內按要求完成組織項目申報、評審(核算)和公示工作,并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共一式3份及光盤一份;珠江西岸“六市一區”另外自留全套相關材料以備檢查)。項目申報組織不力,或逾期不辦的,將收回省下達的財政資金,并通報所在市區政府。
(二)數量要求。由珠江西岸“六市一區”根據省發布的申報通知和下達的資金額度,確定上報項目數量。
(三)有關要求。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本地申報項目的建設內容和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項目建設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要件的符合性負責,并出具項目真實性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同時根據專項資金項目要件審查表(見附件6)認真收集申請材料,并細致填寫專項資金項目要件審查表、項目匯總表(見附件7)和承諾書(附件5,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組織部門共同填寫),核實無誤后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和項目評審(核算)過程的相關資料文件(包括抽取專家記錄、專家打分記錄、結果以及黨組會議記錄等復印件,加蓋項目組織部門公章)一并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項目組織部門未能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相關材料的,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和省財政廳將視為無效項目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應按照申請材料要求和申請報告編寫要求認真編寫好申請報告(見附件2),如實完整地填寫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由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已通過各地項目組織部門評審(核算)的項目,經珠江西岸“六市一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在規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在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gdbs.gov.cn)登陸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填報(以紙質申報材料為準)。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聯系人:林樹彬,電話:020-83133307,傳真:83133324;
省財政廳聯系人:黃飛,電話:020-83170058
注意:原通知及附件請到原文鏈接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