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工業設計中心的部署,增強我省工業設計創新力,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和“廣東智造”,根據《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生產〔2015〕36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我委決定開展2015年度廣東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領域
重點面向裝備制造、消費品、電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業領域,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和工業設計基地三類進行認定,申報數量不限。
二、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須符合《管理辦法》有關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請表等申報材料(見附件1、2、3、4)。
三、具體安排
請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駐粵單位和省屬企業,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程序,積極組織開展申報工作,鼓勵往年獲得“廣東省工業設計示范基地(企業)”稱號的單位(見附件5)申報。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駐粵單位和省屬企業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履行推薦單位職責,嚴格對申報材料把關審核,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核查,于11月20日前將推薦函和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文檔)送達我委生產服務業處。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必須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形,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申報單位獲得認定后,應主動接受各級經信部門指導,及時報送有關數據和材料,并積極參加相關宣傳交流和推廣活動。
(三)獲得認定單位發生更名、經營范圍變更、合并、分立、轉業等情形的,應及時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所在地經信主管部門備案。
聯系人:李藝軒、侯彪,電話:020-83133356,
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020-8313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