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佛山市2016境外投資促進資金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科局、有關商(協)會,有關企業:
為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國際優勢資源開展跨國經營,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佛山市設立了境外投資促進資金,對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給予扶持。現就2016
年有關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及申報條件
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文件 順經發〔2016〕195 號
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關于申報2016 年佛山市境外投資促進資金的通知
(一)申請企業的基本條件
1.申請企業是境外投資項目的國內投資主體(需為控股企業,且不含以金融、股權投資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在區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依法開展境外投資業務,財務制度健全,近三年無違反我國有關規定的行為。
3.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報送項目信息、統計資料及進行在外人員信息備案。
(二)境外投資項目的條件
1.境外投資項目經國家、省和市有關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依法誠信經營,嚴格按照國際和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
2.境外投資項目中方實際直接投資額在10 萬美元及以上,在2015 年內完成項目所在國注冊、登記或備案,或項目合同已依法生效、正在執行,或項目已開展實質性經營和業務運作。
二、支持方式
對我區企業在境外投資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初期實際發生的開辦費用和營運費用給予定額資助。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一)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
2.佛山市境外投資促進資金申請表(附件1);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復印件;
5.境外企業注冊文件復印件,如新設項目提供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并購項目提供登記機構出具的已完成實施并購的材料;
6.境外投資項目合同或協議的商務部分(包括簽約方、合同金額、委托目的、合同有效期、簽約時間、簽字頁);
7.中方投資資金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外匯資金匯出核準文件、外匯登記證明材料和付匯憑證等,實物投資的需出具海關出境證明;
8.費用支出明細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憑證復印件,如支付憑證、記賬憑證、費用支出合同或發票等。
(二)申報材料內容要求
1.資金申請報告包括國內投資主體經營情況和投資項目經營情況簡介,需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和加蓋企業公章,如由授權人簽字,須提供法人代表手簽和該企業公章的授權書原件,簽
字須為手簽,使用名章無效。
2.佛山市境外投資促進資金申請表需蓋企業公章和法人代表簽字,如由授權人簽字,須提供法人代表手簽和該企業公章的授權書原件,簽字須為手簽,使用名章無效。
3.費用支出明細表的中方實際投資金額單位為萬美元,如為非美元投資的,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 網址:http://www.safe.gov.cn)公布的2015 年第12 期《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折算;支出費用金額單位為人民幣萬元,如為非人民幣支出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15 年度末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或套算。
4.申報的材料如有外文的資料,需提供中文譯稿。
四、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1、申報時間:通知即日起至2016 年7 月28 日,逾期不受理。
2.提交地址:順德區大良新城區國泰南路3 號保利商貿中心3 座恒基國際金融大廈。
聯系人:鄺小姐;葉小姐;陳先生
聯系電話:22918085;22918086;22835676
附件:
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2016 年7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