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孵化器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16-08-30 瀏覽數:972
政策年份:
2016
政策級別:
國家級
政策類別:
其他
發布日期:
2016-08-3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企業,需符合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孵化器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應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業數量應占孵化器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通知》還明確,“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新注冊或成立時間不超過2年,孵化時間不超過48個月,符合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等條件。此外,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截至目前,順德共擁有3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4家國家級眾創空間,均可享受此項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