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和國家“萬人計劃”、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的工作部署和《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
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一并開展,從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團隊負責人中推薦產生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建議人選;從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中推薦產生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建議人選。廣東省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及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推薦辦法如下:
(一) 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由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及高校、科研院所從入選2014、2015年“廣東特支計劃”人選中推薦(名單見附件2)。推薦順序:優先從杰出人才中推薦,其次從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中推薦,根據科技部給予廣東省名額,依據推薦人參與當年“廣東特支計劃”評審排序確定推薦順序(附件名單排序非最終推薦排序)和最終推薦名單。如匯總各單位推薦符合條件人選少于科技部分配名額時,不再另行組織推薦工作。
推薦人選還需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2.人選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國),并且保證在今后5年內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3.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的一個類別項目。
(二) 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具體申報條件請參見附件1。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部屬高校、省屬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推薦不多于1個團隊,省科技廳擇優推薦報送科技部。
(三)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由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從入選2014、2015年“廣東特支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人選中推薦(名單見附件3),根據科技部給予廣東省名額,依據推薦人參與當年“廣東特支計劃”評審排序確定推薦順序(附件名單排序非最終推薦排序)和最終推薦名單。各地市國家級高新區可另行單獨推薦1個人選(入選2014、2015年“廣東特支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除外),其中廣州高新區可另行單獨推薦2個(請在《推薦情況匯總表》標注“國家級高新區單獨推薦”),省科技廳擇優推薦報送科技部。
推薦人選還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2.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
3.企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4.創辦5年以內的企業,最近一年(2015年度)盈利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300萬元。創辦時間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兩年(2014年度、2015年度)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四) 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具體申報條件請參見附件1。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部屬高校、省屬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推薦1個,省科技廳擇優推薦報送科技部。
二、申報流程
(一) 申報條件詳見《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 推薦申報程序如下:用人單位(依托單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并生成推薦人選用戶名和密碼,推薦人選在網站上進行申報,填寫時請認真閱讀《申報推薦表填寫注意事項》(見附件6)和《網上推薦操作說明》(見附件7),于10月9日17:00前在線提交至省科技廳,省科技廳于10月11日17:00前通知推薦人選,接到推薦通知后,請推薦人選下載打印PDF紙質申報書和附件證明材料,請用人單位認真填入《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推薦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請用人單位認真審核申報書及附件證明材料,確保所填信息與附件材料名稱、內容和數量對應且真實無誤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于10月13日17:00前與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省科技廳,電子版請同時發送郵箱gdytz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薦要求
(一) 深圳市單列,自行組織申報。
(二) 同一法人單位通過一個推薦渠道推薦人選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三) 重點支持在科研一線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參加申報。
(四) 已入選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的和連續申報兩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不再申報。
(五) 經省科技廳確定擬推薦的對象,應由依托單位在內部進行為期1周公示,并將公示結果報送省科技廳。
聯系人:鄧子立、陳建新、劉佐菁
電 話:020-83163645、83163358、83163355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信息大樓1206室
附件:1.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
2.2016年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備選推薦名單
3.2016年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備選推薦名單
4.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相關項目推薦表(樣表)
5.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推薦情況匯總表
6.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申報推薦表填寫注意事項
7.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網上推薦操作說明(申報單位、申報用戶)
省科技廳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