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企業數據資源綜合利用試點的補充通知
發布時間:2016-09-29 瀏覽數:920
政策年份:
2016
政策級別:
省級
政策類別:
其他
發布日期:
2016-09-29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9月初,我委印發組織申報2017年企業數據資源綜合利用試點通知。各地區積極響應、踴躍參與。根據實際情況,現就2017年試點申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調整試點地區認定數量
認定若干個縣(市、區,包括中山市和東莞市的鎮、街道)為“廣東省企業數據資源資源綜合利用試點地區”,不再限定于3個。
二、放寬申報單位要求
允許縣級(包括中山市和東莞市的鎮、街道)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功能區管理機構為申報主體,不再要求須為縣級人民政府(中山市和東莞市為鎮級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三、增加各地市可推薦數量
每一個地級以上市至多推薦2個申報地區。
四、延長申報時間
推遲申報截止時間至2016年10月18日,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收到正式公文為準。
其他事項不變,繼續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企業數據資源綜合利用試點的通知》(粵經信數據函〔2016〕28號文)要求執行。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
2016年9月27日
(聯系人:黃博明,電話:020-83134770,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郵編: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