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電子家電行業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發展項目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科局、各行業商協會、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佛山市電子家電行業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發展,促進轉型升級,根據有關文件的要求和精神,結合我區電子家電行業實際情況,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對象
在區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三年以上,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從事或服務于電子家電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商(協)會。
二、支持項目時間
支持項目發生的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以發票的日期為準。
三、資金支持范圍及支持標準
1、產業內企業產品國際認證、申請國際專利等費用給予不超過50%的支持(產品國際認證和國際專利各限六項)。
2、對企業的境外商標注冊費用給予不超過50%的支持。
3、對為產業發展提升產品質量或附加值(如共性技術研發、公共試驗檢測、產品設計等)提供公共服務的的企業、商、協會等機構所發生因提供公共服務而產生的專用設備(不含運輸、起吊設備)、專業儀器、專用軟件購置費用給予不超過50%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所購設備、儀器及軟件,僅包括單價1000元及其以上部分。
扶持標準為最高限額,實際扶持金額視申報數量進行調整。上述第一和第三項為補報項目,如上一批相同項目已申報,本次不再重復申報。
四、資金申報材料
(一)基本申報材料。
申請資金的單位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報單位(企業)基本情況、開展符合支持范圍項目的具體情況、開展項目的目的和效益、申報情況說明(申請報告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2、佛山電子家電行業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3、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明細表(見附件2)、對應項目的發票及費用支付憑證(復印件,且每份發票及支付憑證均需加蓋公章);
4、法人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支持項目及需提交的材料。
1、標準及認證專利項目。
(1)產品認證項目須提供:項目申報單位與所委托的認證機構的合同(協議),產品認證證書或檢驗檢測報告,項目實際發生檢驗檢測費用發票,如向國外機構支付費用,還須提供銀行付匯憑證,所委托的認證機構的認證資質證明材料。
(2)境外專利申請項目須提供:涉外專利申請簽訂的合同或代理合同(代理委托書),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PCT國際申請受理通知書(即105表),國際檢索通知書(即202表),項目實際發生的申請費用發票,如向國外機構支付申請費用,還須提供銀行付匯憑證。
2、境外商標注冊項目。
(1)商標注冊的合同(協議)、注冊文件及標識;
(2)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如向國外機構支付費用,還須提供銀行付匯憑證。
3、公共技術研發及質量提升項目須提供:經中介機構審計的2014年度財務報告,如是進口設備,需提供進口合同、報關單、付匯單等憑證。
以上申報材料為復印件(一式兩份),不同項目分開申報并加蓋公章,且外文資料需提交中文譯件。
五、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申報時間:通知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逾期不受理。
提交地址:產業服務創新中心(大良街道國泰南路3號保利商貿中心3座恒基國際金融大廈1樓)
聯系人:鄺小姐22918085;葉小姐22918086;梁先生22835495;
特此通知
附件:
1、佛山電子家電行業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
2、企業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明細表
附件:附件1:佛山電子家電行業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doc
附件:附件2:企業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明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