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首宗環境污染刑事案件上周開審,環保部說今年要殺回馬槍
發布時間:2017-01-17 瀏覽數:849
政策年份:
2017
政策級別:
區級
政策類別:
其他
發布日期:
2017-01-17
1月13日上午,順德區環運城管局交通綜合樓的環保巡回法庭迎來了2017年第一宗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公開審判,陳村一家金屬制品實業有限公司被查出偷排酸洗廢水,工廠負責人岳某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工廠工人伍某、吳某亦因犯污染環境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自2013年國家最新司法解釋對環境污染刑事犯罪定罪量刑標準等問題作出全面規定以來,順德公檢法機關和環保部門依法查處環境污染犯罪,加大懲治力度,共判決污染環境犯罪形式案件33宗55人。
據了解,在2015年至今順德法院受理的污染環境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員主要從事金屬制品行業,其中不銹鋼加工企業占了近八成,污染行為主要是向河流等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
今年以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去年先后開展兩批共15個省(區、市)的環保督察,共計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在日前召開的2017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相關負責人亦表示,2017年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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